Tuesday, March 18, 2008

充分資訊下的自由選擇

之前寫信給老煦時,我這樣說:「我認為投票是個人的選擇,我們可以批評政策政見和過去政績,但是對於表態支持某陣營這件事,我會覺得這是強加自己的意志在他人身上。」然後「 好像是,我自己的思考被困在對民主政治的理想想望與對國家主權的期盼堅持之間無法跳出。」

我覺得除去主權的考慮之外,其實我應該要說的是:「理想的投票行為是擁有充分資訊下的自由選擇。」大概是我被經濟模型荼毒又堅持人生而平等,我會認為在理想狀態下,不該有誰去指導誰這樣的高姿態表現,每個人是根據自己的偏好和(有限)理性在做決定。

但是今天收到標題為蔣匪xxx的那篇轉寄信後,著實讓我大大地震驚,震驚著竟然有在自由氛圍下成長的年輕人會認同那樣偏頗、掩蓋史實又倒因為果的文章。而且這和個人偏好並不全然相關,而是真的贊同文章邏輯本身。

我想,問題是不是在於缺乏充分的資訊流通呢?我意思並不是說,每個人每天要花上數個小時到處爬文、良莠皆讀,而是在於,每個人應該要有一些基本的常識與共識,因此不管文章立場如何,讓自己在讀文時可以辨識自己在讀的是可以讀完就丟的廢文,抑或是可以和本身思路一起比對檢視的好文。這樣的話謠言可以止於智者,也有助於民眾對新聞媒體形成更高要求。

而在缺乏充分資訊流通的狀況下,出來講話表態或許可以是個權宜之計?或是,以個人身分的話,就不需要用到表態這樣的辭彙,而僅只是選擇的宣告。這週六我不能選擇,但是假設我可以選擇,這會是我的宣告

p.s. 推此篇逆轉!勝?

4 comments:

IHL said...

最後面那一篇推得好。

昨晚跟我們家克萊兒聊天,才說到2000年以來在台灣漸漸成型直到今天大成的「兩黨政治」(或者該說兩色政治?),我其實認為是很爛的系統。因為候選人被二元化的關係,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二選一邏輯自然形成。於是,民主選舉就從「選賢與能」,變成「他很爛、所以要選我」,再變成「選他你就完蛋了,所以肯定得選我」。

我認為,這是民主選舉的黑暗面(恰巧 Obama 最近也在講要 end the politics of fear )。也是為何要是我能選擇,答案會跟你不一樣的主因。

Anonymous said...

促成我如此宣告的一大關鍵其實是「兩岸共同市場」這項政策,雖然民進黨在媒體上的回應/攻擊方式依舊採取politics of fear,不過,我們還是不能忽視真正的問題所在,也就是這項政策本身的出發點和可執行程度的確令人起疑。

顏慶章在這篇報導裡頭提到的幾項問題都非常的真實而且值得認真的回答(請不要太在乎標題的聳動就是)。

但正如許多人提到,依據綠營攻擊後藍營提出的共同市場修正說法,短期內就算真要執行的話,也已經不是什麼大發歐盟美夢的共同市場了,充其量就是要推動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另外,也得注意的是,中國那邊對兩岸共同市場又有怎麼樣的看法和說法呢?新華網上寫的是:「“兩岸共同市場”有利于改變目前兩岸交流的“間接、單向”的畸形格局,使兩岸經貿關係趨于正常化。迄今為止,兩岸經貿往來基本上是臺灣對大陸的單向經濟活動,而大陸參與臺灣經濟發展則備受限制。比如,大陸資金不能入島投資經營,這不僅對大陸企業不公平,而且使島內減少了經濟增長動力,失去就業機會。這種失衡的經濟關係嚴重妨礙了兩岸經貿往來平衡深入的發展。另外,l987年~2004年,臺灣居民來大陸累計超過3300多萬人次,而大陸居民赴臺累計只有100多萬人次。兩岸人員交往不成比例不利于兩岸人民增進了解,積累共識,也使亟待振興的臺灣旅遊業坐失商機。“兩岸共同市場”要求貨物、資金、技術、勞務及人才等方面實現“雙向自由流動”,有利于改變目前兩岸交流的“間接、單向”的畸形格局。」

IHL said...

我同意你的FTA說法。不過你若認真把中國當成 just another country 來看的話,問題好像就沒那麼大了。一來對於WTO和全球化的看法,本來就很兩極化(我個人某種程度上是同意楊儒門的訴求的,我認為開放的過程應該要更緩和一點,更減低本地產業所受到的衝擊);二來對於協定的內容,本來就是必須經由談判而促成,並不是中國官方說啥,我們就得應啥。所以這都還是有討論空間的。我有聽過謝長廷對於三通與經貿關係都傾向於開放的說法,只是他只講了個要開放,怎麼個開放法卻沒講,所以不知道謝的 alternative solution 是什麼。轉移經濟重心到非洲嗎?前兩天我還在跟克萊兒說,台灣應該仿當年榮工模式來成立公司,然後到非洲邦交國搞 BOT 案,做基礎建設(電廠、自來水...只是心態上不能只想著要壓榨、賺錢),然後過幾年台商就可以去設加工廠(工資應該比中國便宜吧?),不但可以停止金援外交,增加當地工作機會、提昇當地人民生活水準(國民外交?),還可以減少對中投資過度的風險。

而且其實還是回到老問題,一件事本來就有不同的作法,反對別人的作法是 OK 的,可是想要競爭同一個公司的 CEO 職位,對於公司政策,不能只反對競爭對手的辦法,也應該要提出自己關於同一件事的相應對策,才能有討論和比較的空間。光講別人的辦法行不同,是沒有建設性的。

IHL said...

剛剛去看了一下顏慶章的說法,他的看法主要是:一、怕我方主權被矮化;二、制度不同使我方難以規範;三、風險很高。

我對貿易協定的具體狀況不是很了解,不過我認為,基於我方向中方投資已經不小(關也關不住),且對中方的貿易順差是確實存在的,所以對中貿易政策有必要改變(要從賺了錢的廠商手上課稅呀~~),也因此貿易談判是必要的,但:

一、因為怕主權被矮化,所以不上談判桌?這是因噎廢食。更何況,若我方談判時的態度,就當作雙方是平等的經濟體,又有什麼好怕呢?(事實上,雙方都是不可否認、確實存在的經濟實體與政治實體,馬英九好像也這麼說...)

二、我方不是應該有所有的權力可以規範進入我方的條件嗎?例如,食品安全衛生的檢驗標準等等。他不安全,就禁止進口,這有很難嗎?也不會因此而違反貿易協定吧?跟對方是不是中國也無關,日本進口黑心產品,我們一樣要求下架,不是嗎?更進一步,可以對負責進口的進口商處以鉅額的罰金,將把關的責任請進口商分攤,同時促進在台標準驗證業者的商機。若說到人員的流動就更可笑了,台灣本來也就承認各國的學歷(可以參見今天的教育部承認法國高教資格的新聞),但承認學歷是一回事(承認學歷也是有條件的),來台工作是另一回事。各國都有保護本國勞動人口的條件(不然我們在美國等工作簽證等半天是怎樣?),我們當然也有,不可能一開放,台灣人就要失業的。總之一句話,這完全都在我方政府的掌控之中。

三、做生意都有風險。政府應該負的責任,是宣導風險(這幾年講得還少了嗎?),而不是保證商人賺得到錢。當然技術出口管制是必要的,但政府最該負的責任,是確保賺了錢的資本家有確實繳稅、能確實繳稅。這才是社會正義。